2017年8月5日 星期六

全能神教會 | 末世基督的發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神的權柄(一)》第三部分

  2.以話語與人立約
  (創9:11-13)「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繼創造萬物之後,造物主的權柄在「彩虹之約」中又一次得到證實與彰顯
  造物主的權柄無時不在所有的受造之物之中彰顯、施行,他不但主宰著萬物的命運,同時也主宰著他親手造的人類——這個有著不同生命構造、以不同生命形式而存活著的特殊的受造之物。在造了萬物之後,造物主並沒有停止他權柄與能力的發表,在他來看,他主宰萬物、主宰全人類命運的權柄,從人類真正地在他手中誕生的那一刻才正式開始。他要經營人類、主宰人類,要拯救人類,要真正地得著人類,得著能管理萬物的人類,他要讓這樣的人類活在他的權柄之下,認識他的權柄,順服他的權柄,這樣,神便開始正式在人中間以他的話語發表他的權柄,以他的權柄實現他的話語。當然,在這個過程中,神權柄的彰顯隨處可見,但是我只摘選出人耳熟能詳的一些特殊的事例來讓你們從中了解、認識神的獨一無二,了解、認識神獨一無二的權柄。

  《創世記》九章十一至十三節這段話與上面有關神創世的記載的幾段話有類似的地方,但是也有不同的地方。類似的地方是什麼呢?神同樣以話語作了他要作的事情,不同的是此段話是神與人的對話,這段對話的內容是與人立約,告訴人有關約的內容。神此次權柄的施行是在與人的對話中成就的,就是說,人類被造以先,神的話語是一種吩咐、一種命令,是頒布給他要造的受造之物的。而在此時,神的話語有了聆聽的對象,所以,他的話語既是與人的對話,也是他對人類的囑託與告誡,更是他對萬物下達的帶有權柄的命令。
  在這段話中記載了神作的什麼樣的事情呢?它記載了在洪水滅世之後神與人所立之約的內容,它告訴人神不再以洪水滅世了,並且神要為此作一個記號,這個記號是什麼呢?原文說:「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這是造物主對人類說的原話。在他說話的同時,那彩虹便出現在人的視線之中,直到今日。彩虹大家都見過,當人看到彩虹的時候,你知道這個彩虹是怎麼出現的嗎?科學沒法論證這事,科學找不到它的源頭,也找不到它的去向,因為這是造物主與人所立之約的記號,它不需要科學依據,不是人為的,不是人能改變的,它是造物主話語發出之後權柄的繼續。造物主以他獨有的方式在信守著他與人立的約和他的承諾,所以,以彩虹出現作為神立約的記號,這無論對於造物主還是受造人類都是永不更改的天條、法則,這個持續不變的法則不得不說是繼造物主造了萬物之後的權柄的又一次真實的體現,不得不說造物主的權柄與能力是無限的,而以「彩虹」作為記號正是造物主權柄的繼續與延伸。這件事是神用話語作的又一件事情,是神用話語與人立約的一個記號,他告訴人他要定意作成什麼,以什麼方式應驗,以什麼方式成就,事情就這樣按著神口中的話而應驗了。只有神有這個能力,在他說了這樣的話的幾千年之後的今天,人類仍然能看見在神口中所說的彩虹。因著神的一句話,這件事情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更改、沒有變化。沒有人能將這彩虹挪去,也沒有人能改變它的規律,它只為神的話而存在,這就是神的權柄。「神說了必算,算了必成,成了必到永遠」這個話在這兒很明顯地體現出來,這是神權柄、神能力的一個很明顯的記號與特徵。這樣的記號與特徵在任何的受造之物身上都不具備、都看不到,在任何的非受造之物中間也都看不到;這樣的記號與特徵是獨一無二的神特有的,它將造物主獨有的身分和實質與受造之物區分開來;同時,它也是除了神自己以外的所有受造之物與非受造之物永不能超越的記號與特徵。
  在神那兒與人立約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要藉此告訴人一個事實,也告訴人他的心意,為此他用了一種獨有的方式,用一個特殊的記號與人立約,用這種記號來承諾他與人立的約。那立這個「約」是不是一件很大的事呢?這件事大到什麼程度了呢?這就是這個「約」的特別之處:它不是一個人與另外一個人立的約,不是一個團體與另外一個團體立的約,也不是一個國家與另外一個國家立的約,而是造物主與全人類立的一個約;這個「約」的有效期是造物主廢掉萬物的那一日;這個「約」的實施者是造物主,它的維護者也是造物主。總之,與人類所立的「彩虹之約」的一切都按著造物主與人的對話而應驗、成就,直到今日。受造之物除了順服、聽從、相信、領會、目睹、稱讚造物主的權柄之外,還能有其他嗎?因為除了獨一無二的神以外沒有任何人能有這樣的能力立這樣的約。在一次次彩虹的出現中,它告知人類、提示人類造物主與人類所立的「約」,在造物主與人類所立之約的不斷地出現中,它顯示給人類的不是「彩虹」與「約」本身,而是造物主那永不更改的權柄。一次次彩虹的出現,顯示出來的是造物主在隱祕處驚天動地的奇妙作為,同時也是造物主永不消逝、永不更改之權柄的活力體現。這些是不是造物主另一方面獨一無二權柄的彰顯呢?
  3.神的賜福
  1)(創17:4-6)「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2)(創18:18-19)「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3)(創22:16-18)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4)(伯42:12)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
  造物主獨有的說話方式與特徵是造物主獨一無二身分與權柄的象徵
  神的賜福是好多人都想追求、想得到的,但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得到神的賜福,因為神有神的原則,他按他的方式賜福給人。神賜給人什麼應許、給人多少恩典都是根據人的所思所想、根據人的所作所為來分配的。那神的賜福說明了什麼?又讓人從中看到了什麼?在這裡我們暫先不論神賜福給什麼樣的人,也不論神賜福人的原則,我們還是以認識神的權柄為目標來看待神對人的賜福,從認識神的權柄這個角度來看待神的賜福。
  以上四段經文都是有關神賜福給人的記載,它們詳細地記述了神要賜福的對象,例如亞伯拉罕、約伯,也詳細地記述了神賜福給人的原因,同時也詳細記述了神賜福給人的內容。從神說話的語氣、方式與神所站的角度與位置,就能讓人體會到賜福者與承受者有著截然不同的身分、地位與實質。這種說話的語氣、方式與所站的位置是具有造物主身分的神所獨有的,他帶著權柄、威力,也帶著造物主的尊貴與不容任何人置疑的威嚴。
  首先來看:(創17:4-6)「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這幾句話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也是神對亞伯拉罕的賜福:神要讓他作多國的父,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並說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你從這幾句話當中看沒看見神的權柄呢?你是怎麼看見神權柄的呢?你看見神權柄的哪方面實質呢?細讀這幾句話不難發現,神的權柄與神的身分在神的說話用詞上很明顯地流露出來,例如神說「我與你立約,你要……我已立你……我必使你……」中的「你要」、「我必」等等這些帶有神身分與權柄的肯定性的用詞,一方面是造物主的信實,另一方面它們都是具有造物主之身分的神的專用詞彙,也是慣用詞彙。如果一個人祝福他的後代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那無疑只是一種願望,並不是一種應許或賜福,所以人不敢說「我必使你如何如何,我要你如何如何……」因為人自己知道自己不具備這個權力,人說了不算,即使這樣說了也是一句空話,一句廢話,是人的慾望與野心所驅使的。當人感覺人的願望不能成就的時候,人敢以這麼大的口氣說話嗎?人都有好的願望,希望後代都能飛黃騰達,出人頭地。要是能有一個當皇帝的後代,那可真所謂三生有幸!能出個當省長的也不錯,只要做人上人都行!這些都是人的願望,但人只能為自己的後代許願祝福,不能兌現或成就給任何人的應許或承諾。人的心裡都清楚地知道,人沒有這個權力達到這些,因為人自身的一切都由不得自己,怎麼能掌控別人的命運呢?而在神這兒之所以能說這樣的話,是因為神有這樣的權柄,他能成就、實現他給人的所有應許,兌現他給人的所有賜福。人類是神造的,神讓一個人的後代極其繁多,那是易如反掌的事,他讓一個人的後代興盛,也只是一句話便可成就的,他從來不為此而勞碌,為此而大傷腦筋或傷心勞神,這就是神的能力,神的權柄。
  看了《創世記》十八章十八節「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這句話之後,你們能不能感受到神的權柄呢?能不能感受到造物主的超凡呢?能不能感受到造物主的至高無上呢?神的話語很肯定,神說這樣的話語並不是因為或代表神具有必勝的把握這樣的信心,而是神話語權柄的證實,是他話語得以應驗的一種命令。這裡有兩個詞需引起你們的注意,在神說的「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這句話中有沒有模棱兩可的成分呢?有沒有擔心的成分呢?有沒有害怕的成分呢?這些常常在人類身上表現出來的人特有的成分,因神話中的「必要」與「必因」這兩個詞,而從來都不與造物主有絲毫的瓜葛。沒有一個人敢把這樣的詞彙用在對他人的祝福之中,也沒有一個人敢肯定地賜福給他人一個強大的國,或應許給他人地上的萬國也必因他得福。神的話語越肯定越證實了什麼?證實了神具備這樣的權柄,神的權柄能作成這事,證實了神必要成就這樣的事。神賜福給亞伯拉罕的這一切在神心裡是肯定的,是毫不猶豫的,而且他要照著他的話去成就這一切的事,沒有任何勢力能改變、攔阻、破壞、攪擾這件事情的應驗,無論什麼事情發生都不能終止、不能影響神話語的應驗與成就,這就是造物主口中所說之話的威力,也是不容人否認的造物主的權柄!當你讀完這句話的時候,在心裡還有疑惑嗎?這些話是從神口裡說出來的,神的話中帶著能力,帶著威嚴,帶著權柄,這樣的威力與這樣的權柄,還有事實成就的必然性,是任何一個受造之物與非受造之物所不能及的,是任何一個受造之物與非受造之物所不能超越的。只有造物主能以這樣的口吻、這樣的語氣與人類對話,事實證明了他的應許不是空話、不是大話,而是所有人、事、物都不能超越的獨一無二的權柄的發表。
  神說的話與人說的話有什麼區別呢?當你看到神說的這些話的時候,你感覺到了神話的威力與神的權柄,如果你聽了人說這樣的話,你會有什麼樣的感覺呢?你會不會感覺這人太狂妄了,感覺他是在說大話,他是在顯露自己,因他沒有這個能力,不具備這樣的權柄,所以他根本就不能成就這樣的事,他這麼肯定地許諾,只能說他是信口雌黃。如果人說了這樣的話,那無疑就是狂妄,就是不自量力,是典型的天使長的性情的流露。這句話出自於神的口,你能感覺到這裡有狂妄的成分嗎?能感覺神的話是兒戲嗎?神的話語就是權柄,神的話語就是事實,在他的話未出口之前,就是他定意要作成一件事的時候,這個事情就已經成了。可以這麼說,神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也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這個應許是既定的事實,也是既成的事實,這些事實在神的意念之中隨著神的計劃逐步應驗。所以,神說這樣的話並不代表神有狂妄的性情,因為神能作成這樣的事,他有這樣的能力,他有這樣的權柄完全能成就這樣的事,成就這些事完全是他能力範圍的事。同樣的話語出自神的口,那就是神真實性情的流露與發表,是神實質、神權柄的完美流露與表現,也是造物主身分的最恰當、最合適的證明。這種說話的方式、口氣、用詞,恰恰是造物主身分的標誌,是完全符合神自己身分的表露,這其中沒有偽裝,沒有摻雜,完完全全是造物主實質與權柄的完美呈現。作為受造之物來說,既沒有這樣的權柄,也沒有這樣的實質,更沒有神所賦予的能力。人如果有這樣的流露,那確定無疑就是敗壞性情的爆發,就是人的狂妄、人的野心在作祟,是地地道道的魔鬼、撒但想迷惑人、引誘人背叛神的惡毒存心的暴露。在神那兒會怎麼看待這樣的言語流露呢?神會說你想與神爭奪地位,你想冒充神,想取代神。你模仿神的說話語氣,存心就是想取代神在人心中的地位,霸佔本應屬於神的人類,這是地地道道的撒但,是天使長的後裔所做的,是天理難容的!在你們中間有沒有人曾經以一種方式模仿神說一些話,存心誤導人、迷惑人,讓人感覺似乎他說話、做事帶有神的權柄與威力,讓人感覺似乎他的實質與身分與眾不同,甚至讓人感覺他的說話語氣與神有相似之處?你們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沒有?曾經說話模仿神的語氣,帶著所謂的代表神性情的手勢,帶著所謂的威力,所謂的權柄,這些表現是不是你們大多數人常常做的或打算要做的事?現在當你們真正看到、見識到、認識了造物主權柄的時候,再回想當初你們所做的、所流露的,是否感覺噁心呢?是否認識到你們的卑鄙無恥呢?解剖這類人的性情與這類人的實質,能不能說他們是可咒可詛的地獄之子呢?能不能說凡是做這樣事的人都是在自取其辱呢?你們認識到這個性質的嚴重性了嗎?嚴重到什麼程度呢?人這樣做的存心就是想模仿神,想自己當神,想讓人把他當神來拜,想取締神在人心中的地位,想趕走在人中間作工的神,從而達到他控制人、吞吃人、佔有人的目的。在人的潛意識裡都有這樣的慾望與野心,人人都活在這個撒但敗壞的實質裡,都活在與神敵對、背叛神、想成為神這樣的撒但本性裡。交通了關於神的權柄這方面的話題,你們還有沒有慾望野心想冒充神、想模仿神呢?還有沒有想當神的慾望呢?還有沒有成神的慾望呢?神的權柄不是人能模仿得來的,神的身分與地位不是人能冒充得來的。你雖能模仿神的說話口氣,但你模仿不了神的實質;你雖能站在神的地位上冒充神,但你永遠做不了神要作的事,永遠不可能主宰萬物、掌管萬物。在神的眼中,你永遠都只是一個小小的受造之物,無論你的能耐與本領有多大,無論你具備多少恩賜,然而你的一切都在造物主的權下。即便你能說幾句狠話,也不能說明你有造物主的實質,也不能代表你有造物主的權柄。神的權柄與能力是神自己的實質,不是學來的,不是外界加給的,是神自己原有的實質。所以造物主與受造之物的關係是永遠都不可能改變的。作為受造中的一員,人一定要守住自己的本位,老老實實做人,本本分分守住造物主給你的託付,別做越格的事,別做自己「能力範圍」以外的事,別做讓神厭憎的事,不要追求做偉人、超人、高大的人,也不要追求成為神,這些都是人不應該有的「願望」。追求做偉人、超人是荒唐的事,追求成為神更是可恥的事,是令人作嘔、令人唾棄的事,而成為一個真正的受造之物,這才是難能可貴的,才是受造之物最當持守的,是所有的人都當追求的唯一目標。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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